兵团医疗保障局:
根据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调整方案>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办发〔2019〕14号)精神及兵团行政常务会议2019年第16次会议精神,现对你部门经费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增部门预算财政拨款经费170.12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59.39万元,公用经费52.65万元,项目经费58.08万元。追加“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
二、 相关要求
贵局应于兵团财政局批复下达之日起20日内将此次机构改革经费调整事项(含报表)在兵团政务网、兵团财政局政务网进行公开,有部门门户网站的还需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同时应将公开信息报备兵团财政局社会保障处。你部门为部门预算公开的主体,请自行到兵团信息中心及兵团财政局信息中心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附件: 主表1-7
(1)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济分类支出表
(5)“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表
(6)政府采购支出表
(7)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兵团财政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