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等有关规定,拟将申请互认的新疆医科大学第九附属医院(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辰六街3666号)纳入兵团本级定点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10月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91—8800734
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