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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申请互认的新疆医科大学第九附属医院纳入兵团本级定点管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6年09月30日 信息来源:兵团医疗保障局 编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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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等有关规定,拟将申请互认的新疆医科大学第九附属医院(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辰六街3666号)纳入兵团本级定点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10月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91—8800734

 

 

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