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我局按照“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梳理整合现行的美容整形、耳鼻喉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形成了《美容整形、耳鼻喉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请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提供修改理由),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向兵团医疗保障局反馈。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4日至25日。
电子邮箱:btybjcc@163.com
附件:
附件1.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征求意见稿).xls
附件2.耳鼻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征求意见稿).xls
附件3.骨骼肌肉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4.体被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5.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6.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征求意见稿).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