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公布不续签38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26年02月13日 信息来源:兵团医疗保障局 编辑:局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要求,不续签兵团本级38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不续签38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xlsx

  

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2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