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关于《兵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送审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26年02月28日 信息来源:兵团医疗保障局 编辑:局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新兵发〔202221号)等文件要求,《关于建立兵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发布实施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决策事项名称:《关于建立兵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二)决策事项概况: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完善兵团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根据国家及兵团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本意见核心内容涵盖参保范围与筹资机制、待遇支付条件与标准、失能等级评估管理、护理服务供给与管理、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基金监管与风险防控等关键政策设计,旨在建立健全符合兵团实际、公平统一、可持续运行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稳步提升兵团失能群体保障水平与生活质量。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和内容

1.制定完善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目标、对象、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规范评估全流程工作。

2.全面收集审阅相关资料,包括国家及兵团相关法律法规、人口老龄化与失能人员摸底数据、媒体舆论相关情况等,夯实评估工作基础。

3.多渠道开展风险调查,通过网络公示、调查问卷、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全面收集各方的意见建议。

4.系统开展风险识别与分析,全面汇总梳理各方意见,精准识别决策实施可能引发的各类风险点,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波及范围、风险关联性等开展全面分析研判。

5.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舆情反响五项评估标准,将单个风险点及决策整体风险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三个等级,综合研判决策整体风险可控程度。

6.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在全面调查、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形成完整的风险评估报告,明确风险基本情况、决策实施建议、针对性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作为兵团审议该决策事项的重依据。

三、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您对本实施意见是否了解?

2.您对本实施意见的态度(请说明支持或反对的理由,以及对本实施意见的修改完善建议)?

3.您认为本实施意见是否符合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是否契合兵团参保群众的根本利益与长期期盼?

4.您认为本实施意见实施是否会对您的切身利益造成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5.您认为本实施意见实施是否存在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等社会稳定风险隐患?

6.您认为本实施意见实施的主要风险点是什么(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稳定、财政金融、舆情、制度运行、市场影响等方面)?

7.您对本实施意见实施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有何具体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 15 日内,公众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来电等方式,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承办单位。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以便后续沟通与意见反馈。

信函邮寄: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服务科(邮政编码:830002,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2号)

邮箱:btybzxfw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建立兵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建立兵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送审稿))》.docx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6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