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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解除、终止、中止15家兵团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26年04月24日 信息来源:兵团医疗保障局 编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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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要求,解除、终止、中止15家兵团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解除、终止、中止15家兵团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xlsx

  

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