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加大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营造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根据《兵团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兵团医疗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聘任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三)遵纪守法,未发生违纪违法等问题,没有出现严重失信或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等方面问题;
(四)保守秘密、遵守纪律,未经允许不得公开或泄露参与监督活动获悉的工作内容和信息;
(五)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坚守为民情怀;
(六)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具备专业技能,善于联系群众,能够履行监督员职责。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医疗保障知识。
(二)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并及时反馈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三)对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完善医保政策、优化医保管理、强化基金监管等建议。
(四)根据医疗保障部门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宣传、培训、研讨、监督检查等活动。
(五)关注民声舆情,反映社会各方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参与网络和媒体互动,弘扬正能量。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3月20日。
(二)报名方式:自愿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士,请如实填写《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信息表》相关内容并将信息表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tybjjgc@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一)兵团医疗保障局综合考虑候选人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年龄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遴选后予以聘任,并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聘期3年。
(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为公益属性。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兵团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刘真真 0991-2890577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