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关于印发自治区、兵团“双通道” 管理药品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5年01月03日 信息来源:兵团医疗保障局 编辑:局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各师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和《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1182号)要求,我们更新“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恶性肿瘤类药品).xlsx

2.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特殊疾病类) .xlsx

3.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常规目录乙类特殊、罕见病高值药品).xlsx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