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更好维护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结合兵团实际,兵团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兵团生育保障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欢迎兵团各级机关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信函邮寄:兵团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邮政编码:830000,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邮箱:btybjdybzc2026@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进一步完善兵团生育保障措施的通知”字样)。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兵团生育保障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