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行为,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乌鲁木齐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联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兵医保中心〔2025〕11号),对乌鲁木齐地区2590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2025年度协议管理绩效考核,现将考核情况进行公示。
一、定点医疗机构
2025年度乌鲁木齐地区纳入考核定点医疗机构共计660家,各统筹区互有交叉。其中:自治区本级645家、兵团本级183家、乌鲁木齐市646家、十一师87家、十二师68家。
纳入考核的660家定点医疗机构中,考核评定合格机构654家,考核评定不合格机构6家。
654家考核合格机构中,457家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含80分),按时续签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质量保证金全额返还;197家考核分数在60—80分的(含60分),按时续签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部分返还质量保证金。6家考核不合格机构(考核分数低于60分),质量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二、定点零售药店
2025年度乌鲁木齐地区纳入考核定点零售药店共计1930家,各统筹区互有交叉。其中:自治区本级1900家、兵团本级668家、乌鲁木齐市1900家、十一师102家、十二师133家。
纳入考核的1930家定点零售药店中,考核评定合格药店1926家(含190家门诊统筹药店),考核评定不合格药店4家。
1926家考核合格药店,按时续签医疗保障服务协议。190家门诊统筹药店中,187家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门诊统筹药店,质量保证金全额返还;3家考核分数在60—80分的(含60分)门诊统筹药店,部分返还质量保证金。4家考核不合格药店(考核分数低于60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附件:1.2025年度乌鲁木齐地区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结果.xlsx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中心)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