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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乌鲁木齐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联合绩效考核结果公布

发布时间:26年04月20日 信息来源:兵团医疗保障局 编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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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行为,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乌鲁木齐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联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兵医保中心〔202511号),对乌鲁木齐地区2590定点医机构进行2025年度协议管理绩效考核现将考核情况进行公示

一、定点医疗机构

2025年度乌鲁木齐地区纳入考核定点医疗机构共计660家,各统筹区互有交叉。其中:自治区本级645家、兵团本级183家、乌鲁木齐市646十一师87家、十二师68家。

纳入考核的660家定点医疗机构中,考核评定合格机构654家,考核评定不合格机构6家。

654家考核合格机构中,457家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含80分),按时续签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质量保证金全额返还;197家考核分数在60—80分的(含60分),按时续签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部分返还质量保证金。6家考核不合格机构(考核分数低于60分),质量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二、定点零售药店

2025年度乌鲁木齐地区纳入考核定点零售药店共计1930家,各统筹区互有交叉。其中:自治区本级1900家、兵团本级668家、乌鲁木齐市1900十一师102家、十二师133家。

纳入考核的1930家定点零售药店中,考核评定合格药店1926(190家门诊统筹药店),考核评定不合格药店4家。

1926家考核合格药店,按时续签医疗保障服务协议。190门诊统筹药店中,187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门诊统筹药店,质量保证金全额返还;3家考核分数在60—80分的(含60分)门诊统筹药店,部分返还质量保证金4家考核不合格药店(考核分数低于60),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附件:1.2025年度乌鲁木齐地区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结果.xlsx

2.2025年度乌鲁木齐地区定点零售药店考核结果.xlsx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中心)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20264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