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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打击回流药

发布时间:25年12月04日 信息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编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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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遏制倒卖回流药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河北省医保局以药品追溯码为切入口,构建“参保群众-医药机构-经办部门”三位一体智能监控体系,实现智能监测、风险预警、严惩震慑三大功能,全方位守护百姓“救命钱”。

一是动态监测,智能提醒。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调整基金监管数据分析子系统和医保结算相关功能,增加回流药警示提醒模块,实现动态监测回流药倒卖信息,将涉嫌倒卖超过8盒药品的参保人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并通过发送短信的形式进行警示,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同时,对可能购买到回流药的参保群众发送风险提示短信,鼓励举报,保障用药安全与医保基金合规使用。

二是事前提醒,动态干预。通过调整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功能,增加回流药监管规则,实现定点医药机构在各环节办理业务调用事前、事中接口时,触发回流药监管规则后,系统自动向定点医药机构推送负面提示信息。当重点监控对象使用医保购药时,会触发定点医药机构事前、事中智能提醒,提示医务人员该参保人涉嫌倒卖药品,需采取预约挂号延后、阶梯式限药、限制开药频次等管控措施。

三是严加惩处,强化震慑。每一条涉嫌倒卖回流药的线索,系统都会自动推送给医保经办部门,经办人员在回流药警示提醒模块,可查看重点监控对象个人信息,以及购药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可标记为“正常”“涉嫌倒卖药品”或者“查实倒卖药品”,一经查实倒卖药品,会立即根据倒卖药品情况暂停参保人医保待遇,并依法追责。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持续深化医保药品追溯码体系建设,不断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追溯码在基金监管领域的创新应用,严厉打击售卖回流药、串换药、假药等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邮箱:jubao@nhs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