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特病单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12号)和《关于做好兵团按病组付费2.0版分组方案及支付方式改革精细化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兵团本级、十一师、十二师共同开展了2025年第三季度DRG特例单议专家现场评审工作。
兵团本级各医疗机构共申请特例单议151份。经专家现场评审确认,审核通过144份,同意按项目付费,扣除不合理费用21178.6元;审核不通过7份,仍按DRG支付标准付费,并扣除不合理费用1636.55元。
异地就医病例各医疗机构共申请特例单议1441份。经专家现场会审确认,审核通过1373份,同意按项目付费,扣除不合理费用184423.18元;审核不通过68份,仍按DRG支付标准付费,并扣除不合理费用64902.74元。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12月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赵国清
联系电话:0991-2312237
附件:1.兵团本级2025年第三季度DRG特例单议评审结果明细表.pdf
2.异地就医2025年第三季度DRG特例单议评审结果.pdf
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