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规定,拟将申请准入的新疆佳音医院纳入兵团本级定点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共计10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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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