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关于将新疆佳音医院纳入兵团本级定点管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5年09月22日 信息来源: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编辑:局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规定,申请准入的新疆佳音医院纳入兵团本级定点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共计10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91-8800734

     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9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