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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一步规范降幅达42%

发布时间:24年08月07日 信息来源:兵团医疗保障局 编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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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待遇保障处

为进一步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做到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设置与全国统一,兵团将现行的20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统一整合为12个。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的原则,兵团医保局将现行的“B超下采卵术”“胚胎培养术”等20个项目统一整合规范为“取卵术”等12项。此次规范整合后全部转为政府指导价管理,与原市场调节平均价格相比,规范后平均降幅预计达到42%左右。

调整后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仍适用现行医保报销政策,其中已纳入兵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的原“B超下采卵术经腹腔镜取卵术合并为现行的取卵术医疗服务项目取卵术医保报销标准不变。胚胎辅助孵化将由之前的4000/次降至900/次,单精子注射由6000/次降至3000/次,胚胎移植术由2900/次降至2300/次。预计,每例试管婴儿手术,可为患者节省医疗总费用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