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吐某被行政处罚案
2021年4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第三师图木舒克市51团居民吾某(已死亡)冒用其兄吐某身份和居民医保待遇就医5次,共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1万元。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暂停吐某医疗费用联网结算12个月,处骗取金额2倍的行政罚款共计5.43万元。医保行政部门对未严格有效核验参保人员医保就医凭证造成冒名就医的5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约谈。
二、第六师五家渠市芳草湖农场朱全明西医诊所被处罚案
2024年4月,第六师五家渠市医保局依据兵团医保反欺诈大数据系统筛查出的疑点数据对五家渠芳草湖农场朱全明西医诊所进行现场核查,确认该诊所存在无指征用药、超经营范围诊疗、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开展诊疗的行为,共计违规使用医保资金5.07万元。第六师五家渠市医保局依据《六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全额追回该诊所违规使用的医保资金,要求其支付2万元违约金,同时将该机构超出经营范围诊疗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开展诊疗的行为分别移交师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三、第八师石河子市桃花镇仁祥药店被行政处罚案
2024年3月,第八师石河子市医保局依据兵团医保反欺诈大数据系统筛查出的疑点数据对石河子市桃花镇仁祥药店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该药店自2023年11月以来,将不属于“两病”保障范围内的药品、医用器材以串换药品的方式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共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07万元。第八师石河子市医疗保障局责令该药店全额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并处以违规金额1.3倍的行政罚款,共计18.29万元,暂停结算该药店医保基金6个月,并解除门诊慢性病、居民“两病”的服务协议。
四、第十师北屯市陈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第三十大药房被解除医保协议案
2024年2月,第十师北屯市医保局对暂停医保协议、限期整改的药店进行处罚到期现场验收,发现北屯陈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第三十大药房仍存在系统库存与实际库存不一致、结算单与销售小票不全、销售小票与结算金额不一致、未按规定装订销售小票及处方等违规问题,违规使用医保资金0.5万元。第十师北屯市医保局依据《2023年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全额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资金,解除该药店医保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