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3年度DRG清算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特病单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12号)和《关于印发<乌鲁木齐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结算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42号)文件精神,2024年3月14日至3月15日,由乌鲁木齐片区五个统筹区共同开展了2023年度DRG特病单议专家现场会审工作。
兵团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共申请特病单议94份。经专家现场会审确认,审核通过78份,同意按项目付费,扣除不合理费用29149.5元;审核不通过16份,仍按DRG支付标准付费,并扣除不合理费用40912.5元。
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2日—4月8日,共7天。
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