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兵地医疗保障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医保〔2021〕3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第五批兵直统筹区兵地互认准入的20家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11月29日,公示期共计10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兵团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91-2896078
附件:附件:2023年第五批兵直统筹区兵地互认准入的医药机构名单.xlsx
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