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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兵团开通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三定”管理和医院、药店"双通道"供药的公告 Copy1

发布时间:20年12月08日 信息来源:兵团医疗保障局 编辑: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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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的供应,规范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关于兵团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实行“三定”管理和“双通道”服务的通知》(兵医保发〔2020〕16号)精神,确定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第三十六分店等6家零售药店为兵直统筹区特殊药品定点零售药店,对兵团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实行定患者、定医院、定医师“三定”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服务。

从2020年10月28日起,参保患者在有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因药品供应问题造成患者无法购药的,由责任医师备案后,即可凭社会保障卡、特殊药品备案表、医师处方在6家特殊药品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政策。

            附件:兵直统筹区特殊药品定点零售药店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