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和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对医疗保障领域证明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就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中拟保留的事项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8月15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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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