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国家医疗保障局暂予保留的证明事项”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19年08月01日 信息来源:兵团医疗保障局 编辑:医保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和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对医疗保障领域证明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就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中拟保留的事项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8月15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电子邮箱:zyf@nhsa.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9,国家医疗保障局

邮编:100830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1日